她为了对抗法律,拍下了自己死亡的全过程
俗话说,「好死不如赖活着」。
无论什么,都比不上「活着」重要。
求生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与本能。
那么反过来,在极端条件下,人是否同样拥有求死的权利?
「求死权」的话题,在全世界都仍极具争议性。
而选题一向大胆尖锐的NHK,最近又敢为人先。
将一个女孩结束自己生命的过程拍成了纪录片——
《她选择了安乐死》
彼女は安楽死を選んだ
看过的人不多,但都打出了四五星好评。
豆瓣评分达到8.8分,评论区哭成一片。
没有奇情,没有曲折,片子记录的,仅仅只是一个女人如何尊严地选择死亡。
主人公叫小岛美奈。
三年前,她患上了多系统萎缩症。
这是一种病因和治疗方法都还未完全探明的疾病。
随着病情发展,神经系统慢慢萎缩,病人会逐渐失去身体机能和行动能力。
而且全身剧痛无比。
美奈在博客上记录了生病后的日常:
「手经常拿不住东西,走平道也会摔跤。第一次在姐姐旁边爬着走的时候,我没敢看姐姐是什么样的表情。说真的,我当时非常痛苦。不难想象,我姐看到这副光景时,是一种怎样的心情。」
比起身体的疼痛,更让她感到痛苦的,是在亲人面前尊严尽失。
回想起这样的场景,姐姐也眼泛泪光:「看着就让人难受。」
家里一共三个女儿,美奈是最小的一个。
因为父母离异,两个姐姐从小就把她当小宝宝一样疼爱有加。
美奈也十分懂事。
高中毕业后,去到韩国首尔大学留学。
后来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,成了一名优秀的韩语翻译。
从以前的照片和视频就能看出,美奈是个很自信上进的独立女性。
四十五岁以后,她想开始尝试不同的人生。
于是辞了职,去儿童福利院工作。
结果这时候却接到医院的通知,得知自己患上了多系统萎缩症。
一开始,美奈依然保持她的乐观,积极跟病魔作斗争。
两个姐姐也一直在身边陪伴她。
她在日记里写道:
「虽然每次去医院,除了失望一无所获。但我很喜欢跟姐姐们在一起的时光。能遇到让我觉得开心的事情,我应该把这些变成我活下去的动力。」
可这样的乐观还是没能挡住现实的消磨。
有一天,她在医院看到那些躺在床上,只能靠插着人工呼吸机和胃管维持生命的病人。
她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。
随着病情恶化,她越来越站不稳,手也抖得越来越厉害。
美奈知道,自己迟早有一天也会变得不能行动,不能说话。
甚至「连笑脸都装不出来了」。
她说:
「我经常这么问自己:每天只能看着天花板度日,只能让别人给你喂饭、换尿布。如果将来只能这么活下去的话,那活着还有乐趣吗?还有必要活下去吗?」
个性要强的美奈不愿意麻烦别人,也不想成为姐姐的累赘。
她想到了自杀。
好几次用围巾连成绳子,试图上吊。
但因为身体使不上劲,加上两个姐姐几乎寸步不离的照看,都没有成功。
美奈意识到,她必须告诉姐姐自己的真实想法,寻求她们的理解。
但这份理解,并不容易。
家人写信来劝她:
「希望你能放下包袱,在亲人的帮助下活下去。就算病再重,以后永远离不开人照顾了,家里人也不会有怨言的。」
但美奈说:
「以后你们给我换尿不湿,我却连句不好意思和谢谢都说不了。作为一个人,要是连谢谢都说不了,你们知道她会有多难过吗?」
她最大的渴求,不是活着。
而是生而为人的尊严。
最终,姐姐决定尊重美奈的意愿。
趁她还有清醒意识的时候,进行安乐死。
但事情没有那么顺利。
安乐死仍是一种有极大争议的死亡方式。
即使是在生死观较为开放的日本,安乐死也是讨论的禁区。
甚至曾有医生因为提供给病人安乐死药物而获罪。
在中国也是如此。
陕西汉中,曾有一名印染厂的普通职工王明成,因为「安乐死」的话题,两次成为全国媒体的焦点。
第一次是在1986年。
母亲病危,王明成不忍心让她承受临终前的病痛,请求医生为母亲实施安乐死。
事后,汉中检察院以「故意杀人罪」逮捕了王明成和当事医生。
这也是我国首例安乐死案件。
经过六年的诉讼,最终由于医生开的药物并不是致死的原因,最高人民法院才宣告当事人无罪。
第二次,是在十七年后。
2003年,王明成患胃癌晚期。
他不堪病痛折磨,向医院提出安乐死的请求。但被以「我国尚未立法」为由拒绝。
王明成住院时与家人的合照
王明成去世后,妻子回忆起他:
「他曾是下乡知青。文化有限,只有初中毕业,但写得一笔好字,而且颇有文采。酷爱整洁,虽然衣服普通,但有近二十条领带。每天上班出门,必须打上领带。」
可以想象,他是个十分注重形象的人。
就像纪录片中的小岛美奈,尽管深受病痛折磨,仍然努力保持体面。
但王明成比美奈更加不幸。
最后,他干枯得不成人形,在痛苦和狼狈中挣扎着死去。
临终前几天记者采访时,王明成还曾说,不能实行安乐死,他很遗憾。
王明成临终前照片
作为一个普通人,王明成的经历曾两次引发了社会对「安乐死」这个话题的关注。
反对占了绝大多数。
人们认为,我国的国情是:
大部分人向往和追求的不是「死」的权利,而是需要保卫「生」的神圣权利。
国外也不乏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。
直至目前,全世界也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允许进行安乐死。
其中就包括瑞士。
曾多次用全民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安乐死的合法性。
在支持者看来,自己选择死亡方式,也是人权的一部分。
「瑞士最注重的,就是人权的行使。我有权行使自己的权利。生,是我的权利。死,也是我的权利。并且是在我决定的时间,用我选定的方式去死。」
瑞士也是唯一一个有民间机构接受来自外籍安乐死申请的国家。
去年六月,85岁的中国台湾著名体育主播傅达仁,因患胰腺癌晚期,前往瑞士进行了安乐死。
成为我国第一位在瑞士安乐死的公众人物。
喝下安乐药之前,老先生轻松地端起杯子,笑着对镜头告别。
然后在家人怀里安然睡去。
这一幕触动了许多人。
傅老先生的从容让人看到,死亡也可以是一件这样体面的事。
去年十一月,小岛美奈给瑞士一家名叫「Life Cycle」的机构写了一封电子邮件,申请进行安乐死。
获得回复后,她在两个姐姐的陪同下去到了瑞士。
医生首先对美奈做了身体和心理上的检查,确保她符合实施安乐死的必要条件:
经受着无法忍受的痛苦;
能够明确进行意思表达;
没有痊愈的可能;
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。
之后,医院又给美奈留下最后两天考虑的时间。
后悔了,可以随时取消申请。
决定了,就好好跟家人告别。
医生认为,对于安乐死这样重大的决定,跟家人的沟通很重要。
「不能因为自己想死,就对亲人造成伤害。关键是要认真地和亲人道别,而亲人也尊重你的决定。」
此时的姐姐们还抱有一丝期盼,希望美奈能够改变心意。
但美奈却说:
「不管什么时候死,人都会觉得还没活够的。」
是啊,如果可以健康幸福地活着,谁又会主动选择死亡呢?
美奈也想继续活下去。
只是此情此景之下,死亡已经成为唯一解脱之道。
相比活的痛苦,她宁可选择死的平静。
美奈和姐姐无比珍惜最后两天相处的时间。
她们在房间里彻夜聊天,想把没说的话都说完。
打扮得漂漂亮亮,一起吃最后的晚餐。
姐姐对美奈说:「你的存在,对我这辈子影响真的很大。」
说完怕她难过,又拼命忍住眼泪。
生病之后,美奈一直不想麻烦家人,坚持生活自理。
但在瑞士,或许是为了减轻两个姐姐的心理负担,她第一次让她们帮忙洗了一次澡。
滴下安乐死的药物之后,她笑着对姐姐说:
「其实也没受那么多苦,毕竟你们老来医院看我。我真的特别幸福。」
直到闭上眼睛,也不愿让姐姐为自己感到不安。
由于日本不接受安乐死,遗体无法带回日本。
最后,小岛美奈的骨灰被撒在了瑞士的河水中。
对死亡无比豁达的她,大概也会欣然接受这样的结局吧。
小岛美奈的人生结束了。
但她的故事给这个世界留下了无限的思考。
「生」是人的基本权利。
权利,便意味着可以主动自愿地选择放弃。
在带来无限痛苦的绝境之下却没有放弃的余地,就变成了负担与煎熬。
这时候的硬撑,往往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为了别人。
而这恰恰又违背了「生」的自由与独立意义。
说到底,如何迎接死亡,如何捍卫自己选择的权利,是活着的时候才能考虑的事情。
仍然是生的一部分。
当结局已成既定事实,如何落笔,又如何落得体面又漂亮,应该交由作者自己来决定。
这问题背后,归根结底,在于尊严二字。
毕竟。
选择死亡的方式,与选择生存的方式,同样重要。
助理编辑:菜头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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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与死,都是一种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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